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R-2024-1001
项目名称:宁夏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机房更换防静电地板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1800元整
最高限价(元): 91800.00
采购需求:宁夏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机房更换防静电地板项目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
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9 月 30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宁夏电视台行政楼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宁夏电视台行政楼9楼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
1.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网站发布。
2.递交报名资料方式电子邮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注明以上内容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将不予填写报名表。当资料确认无误后会正常填写报名表,无论报名是否成功,都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等问题,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确认请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会在递交当天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未收到反馈内容,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递交资料的电子邮箱:1540407524@qq.com。
3.报名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以上所有资料均为逐页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8时00分。4.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夏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自治区互联网监控中心)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宁夏丰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贺兰县创业园区兴盛巷10号)
联系方式: 15209513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5209513713
代理机构:宁夏丰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