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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 马涛 日期: 2023-10-24

927,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3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应急广播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进行应急信息发布、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是广播电视宣传触角的延伸发展,也是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动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各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安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起草制定了《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建设内容、保障措施5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担当、服务大局,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多场景、全时段、全媒体、高可靠的应急广播信息播发和政策宣传服务。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分级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承建自治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对接联调各级系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本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本地区开展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二是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和相关制度、预案,确保建设标准统一、指标合格、接口规范,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平台(前端)全面顺畅对接。三是坚持安全高效。按照“人无我有,人断我通”的目标,把安全可靠和快速高效体现在项目规划、技术方案制定、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各方面,严格把好内容关、传输关、人员关,全面构建高安全、高可靠、高抗毁、高效率的应急广播体系。四是坚持平战结合。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统筹资源开展应急广播服务,创新运行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应急处置、乡村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目标任务。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增补应急广播接收终端,有效扩大应急广播覆盖面;完成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应急广播平台(前端)互联互通,并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完成对接,初步建成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健全全区应急广播运行维护长效保障机制。

第四部分,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应急广播平台(系统),由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负责,建设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和市、县(区)应急广播平台(系统)。二是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应急广播主备信号传输通道,开展应急广播传输系统与广播电视播控系统对接,建设和改造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全面联通应急广播信息源,与应急管理、气象、地震、公安、农业农村、水利、人防等应急信息编发平台(系统)对接。三是部署接收终端,在行政中心、学校、医院、社区广场、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部署户外终端。四是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应急广播指挥调度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运维资金,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广播系统应急演练。五是健全监测监管系统,构建全区应急广播监测监管系统,实现对应急广播的精准管理。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责任落实、严把质量关口4个方面对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形成政府牵头抓总、广电部门推动落实、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将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应急广播公共文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