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支部: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已经2017年第13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执行。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
2017年10月25日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7〕18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作风建设,结合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切实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联系群众机制。深入开展“下基层”活动,主动宣讲党的政策、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民生帮扶、加强基层党建等,及时研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箱、热线电话、微博微信等反映的诉求。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1次,时间为3—5天,并撰写1篇调研报告。其他干部每年到基层联系点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
2.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紧紧围绕事关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调研内容。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领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同志围绕重点任务、重大课题进行蹲点调研或专题调研。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3.严格坚持轻车简从。赴基层调研,一般只安排一辆公务用车,食宿一律从简,住普通单间或标准间,用餐严控菜肴品种数量,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得接受市、县(区)在高速路口以及驱车远距离迎送,不得接受基层单位宴请和超标准接待,不得收受土特产或纪念品。
二、切实精简会议活动
4.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实行会议计划管理,确需召开且不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列入年度计划,按期召开。未列入计划的严格按程序报批,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电话、文件等形式部署的不再开会,能召开视频会议的不召开现场会议。提倡开小会短会、讲短话,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
5.精简规范各类活动。严格执行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的各项规定,未经批准,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庆典、奠基、剪彩、揭牌、签约、展览、研讨等活动。
6.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开支。坚持节俭办会、办活动,严禁在旅游景区举行会议,严禁超预算列支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文件袋,不发笔和记录本等。
三、切实改进文风
7.大力精简文件。从严从紧把好发文关,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不再发文;除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一般不超过2000字。推动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各市、县(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及各单位报送的正式公文,一律交文档室登记,按程序流转。不得直接将文件交局领导批示,坚决制止文件倒流、变相突破、多头报文等现象。各处室呈报的请示、方案等文件,一律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发文稿纸》,挂文号,由办公室登记后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签。严格控制“宁新广发”发文数量,非全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周知的通知件,能用便签印发的,不用正式文件印发。
8.严格文稿发表。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公开出版著作、文稿汇编,未经批准,不发贺信、贺电。党员干部不得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确需在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须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对网上错误言论积极发声,进行有理有据地批驳,但不得随意在网上发表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方针政策有悖的言论,不得随意跟风发帖。
四、切实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婚丧等事项,以及身患严重疾病、家庭重大变故和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特殊情况,按规定向驻局纪检组、人事与法规处和机关党委报告。
10.严格执行出访制度。因公出访,一般两年不超过1次。出访前,须将出访的目的、时间、内容、参与人员等情况报告局党组并公示。出访期间,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经费管理规定,不得参加与出访内容无关的各项活动。出访结束10日内,应形成出访情况书面报告报局党组。
11.严格遵守请假报备制度。正处级以上干部离宁外出参加学习、会议、培训、休假等,行前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或《宁夏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明确离(返)宁时间、外出地点、事由等,同意后方可离宁;正处级以下干部离宁外出参加学习、会议、培训、休假等,行前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或《宁夏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明确离(返)宁时间、外出地点、事由等,同意后方可离宁。外出人员因故延期的,需按程序延假。返回后,到批准外出的局领导销假。
五、切实规范公务接待
12.严格内宾接待标准和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统一管理、定点安排、对口接待、程序规范”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节俭、适度。中央或国家部委省级领导同志来宁需要接待的,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上报“客情通报”,拟定接待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中央或国家部委司局级领导同志及以下干部和外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的同志来宁公务活动,由相关处室拟定接待方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来宾就餐、住宿、交通等标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党办〔2014〕47号),一律不备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一般性接待,原则上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六、切实规范待遇管理
13.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14.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为各级干部配备办公用房。
15.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休假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津贴补贴等相关政策规定,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年度体检。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外出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自理。严格按国内差旅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按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七、切实抓好落实
16.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保持艰苦奋斗作风,从严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每半年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报告1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其他党员干部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17.强化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自治区纪委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