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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来源: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 日期: 2022-12-13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951—5117151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14:30—18:30;冬季0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750002

网  址http://gdj.nx.gov.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拟订自治区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等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