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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引号 640000030/2022-00045 责任部门 宣传与政策法规处
所属机构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宁广电发(2022)41号 生成日期 2022-08-25


各市、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的具体要求,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微纪录片、短视频和音频作品征集评选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通过层层筛选,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林草建设微纪录片、短视频和音频作品,在全区进行展播,让社会各界和公众更好地了解林草工作、支持林草工作。

二、宣传主题

以“喜迎党代会·献礼二十大——争做先行区建设的先行者”为主题,分别设立“山之魂”“水之韵”“林之命”“田之根”“湖之景”“草之灵”“沙之用”“人之美”八个版块,全面梳理近年来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综合性、系统性展示全区森林、草原、湿地、治沙、自然保护地以及最美林草人人文故事,以看发展、讲故事、展形象的形式宣传宁夏生态建设成就和生态亮点。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底;

作品评选时间:2022年11月;

作品展播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四、评审办法及奖项设置

全区林草题材微纪录片、短视频及音频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协会统一组织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名单。

(一)项目设置

1.微纪录片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 15000 元;二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各10000 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各6000元;优秀作品5个,扶持资金各3000元。以上扶持资金均含税。

2.短视频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0000元;二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各7000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各5000元;优秀作品5个,扶持资金各2000元。以上扶持资金均含税。

3.音频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5000 元;二类作品 2个,扶持资金各3000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各2000元;优秀作品5个,扶持资金各1000 元。

(二)评审安排

征集活动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三)作品使用

1.入选作品将在全区各级电台、电视台、社会网络媒体等平台集中进行展播。

2.入选作品将纳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作品库”,供全区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

3.入选作品将在全区林草系统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展播。

四、作品创作要求

作品设计制作要紧扣宣传主题,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一)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二)作品创作要扎根生活、贴近百姓,善于从基层一线选取题材,增强作品生命力和感染力。要善于以小见大,用小人物反映大背景,用小故事讲好大主题,用小切口反映大时代。

(三)鼓励采用故事化的剧情设置和巧妙的创意表达主题,避免套路化、同质化。

(四)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对征集作品拥有使用权、出版权和最终解释权,在改编播出使用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征集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同意作品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开展示、推广和有关媒体进行报道。

五、作品技术标准及格式要求

(一)微纪录片、短视频作品

1.高清晰度视频,视频格式须为 H.264 的 MP4 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bps。

2.鼓励制播 4K 超高清作品:MP4 格式,H.265 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二)音频作品

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位深度不低于16 位,采样频率不低于 44.1KHz,格式应以 MP3或WMA主流音频格式为主。

(三)作品时长

为更好满足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展播要求,参赛作品长度具体为:

1.微纪录片: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2.短视频:1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3.音频:10分钟以内为宜。

六、活动组织和参加方式

(一)本次活动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主办,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承办。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活动资金支持,指导做好征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活动宣传报道、作品制作、作品展播等工作。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协会负责作品的征集和评选工作。

(二)各级林草部门和广电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两部门要加强配合,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协同配合,共同制作和展播优秀作品。

(三)参加对象。具备微纪录片、短视频、音频创作能力的全区各级林草机关、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林草部门与电台、电视台、高校等机构联合制作。五市广电部门参评数量不少于2部,各县(市、区)广电部门参评数量不少于1部。

(四)报名方式。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并盖章,连同作品的音视频U盘、创意脚本、设计说明一同寄到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协会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其中报名表须上传一份为word版报名表,一份为盖章后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微纪录片、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作品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北街35号6号楼,  

联系人(收件人):程苗,联系电话,13519502883,邮箱:nxgd_xh@163.com;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联系人:白冰,联系电话:13895406150;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仇智虎,联系电话:17795027280。

附件:微纪录片、短视频、音频作品报名表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